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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高级工程师职称审核,良好的行业口碑

    2024-02-13 02:32:01 146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注:具体的申报条件以申报职称的评委会为准。

    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评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和总量控制。各单位推荐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比例,不得突破本单位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推荐工作要注重实绩、水平和能力,宁缺勿滥,不得降低条件,不得迁就照顾和论资排辈。

    组织评审和相关政策:

    1、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组织,全省只设一个评委会,评委会由省职改办直接掌握,评审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2、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不搞经常化评审,具体几年评一次,由省职改办根据情况安排。

    3、经评审批准获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属事业单位的,要在单位总体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内聘任和兑现工资待遇,其中,职务工资档暂按本职务系列高级工程师职务等级工资标准的第五档执行;属企业(含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聘任和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4、政府机构改革后中央部委下放到我省的企事业单位,过去如果本系统评审过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其已经取得的资格和待遇予以保留,今后一率按省里统一要求进行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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